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暑假前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7月9日上午8:30,学校检查组成员在行政楼前集合。
二、检查方式
(一)学校组成4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学生宿舍。
第二组,检查教学场馆、学院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
第三组,检查食堂、超市、配电房、工地、临时工居住地和工棚。
第四组,检查图书馆、医院、家属区。
(二)学校各二级各单位负责人与学校检查组同时进行检查。各学院负责人、辅导员与学校检查组同时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是否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
2、本单位防火、防爆、防盗、用电安全情况;
3、有毒有害、危化物品存储管理情况;
4、学生公寓、办公、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火、防盗、用电安全;
5、是否布置暑假安全值班,是否开展假前师生员工安全教育;
6、暑假留校学生安全管理是否责任到人;
7、燃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况;
8、校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情况;
9、是否有危旧房屋。
四、要求:
1、各检查组组长10:30在保卫处会议室集中汇报。学校各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责任,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各学院要掌握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假期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件。
3、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遇到重大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4、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假期值班安排、留校学生情况于2016年7月9日前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楼106办公室,联系电话87190939)。
综治办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