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五一”期间的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于4月29日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9日14:30,学校检查组成员在行政楼前集合。
二、检查方式
(一)学校组成4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学生宿舍。
第二组,检查教学场馆、院系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
第三组,检查食堂、超市、配电房、工地、临时工居住地和工棚。
第四组,检查图书馆、校医院、家属区。
(二)学校各二级各单位负责人与学校检查组同时进行检查。各学院负责人、辅导员与学校检查组同时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情况。本单位防火、防爆、用电安全情况,乱堆杂物和易燃物现象,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学生公寓、办公等场所安全用电情况。是否有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情况,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网线情况;
(三)食品安全情况。是否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有“三无”食品,食品生产、出售、贮存是否安全可控;
(四)实验室安全情况。实验室剧毒危害物品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存放监管是否妥当、安全值班是否责任到人;
(五)家属区、临时工居住地和工棚。是否有危房,安全用电情况,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对临时流动人员是否底数清、细数明,重点人员的掌控情况;
四、要求:
各检查组组长16:30在保卫处会议室集中汇报。学校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责任,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单位将查出隐患周五下班前报学校综治办(行政楼106办公室)
综 治 办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