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全校范围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安全大检查时间:2020年 7月3 日(下午14:30在行政楼前集合)
二、检查分工
(一)各单位进行自查
各单位成立安全检查小组,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并接受学校检查组的抽查。
各单位以书面形式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学校综治办。
(二)学校检查组抽查
党委副书记易三平、副院长王志强、副院长刘彦博带队
1.第一组,检查图书馆、医院、家属区、幼儿园、居委会
组长:潘高峰、夏数数、
成员:张亮、胡中华、林小兵、水电维修人员
2.第二组,检查学生宿舍
组长:姜劲晖、张海涛
成员:田北桃、李硕、孙武俊、公寓管理负责人
3.第三组,检查教学场馆、院系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档案室、收发室
组长:徐伟宏、陶 山
成员:付江国、肖珞华、黎䶮鹏、水电维修人员
4.第四组,检查食堂、超市、配电房、临时工居住地和工棚
组长:柯俭苟、耿保民
成员:宗 斌、吴定彪、水电维修人员
三、检查内容
1.是否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
2.本单位防火、防爆、防盗、用电安全、房屋安全情况;
3.实验室管理和危化物品存储管理情况;
4.学生公寓、办公、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5.燃气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情 况;
6.校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情况;
四、要求
1.学校各单位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责任,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各单位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于7月3日17:30点前报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楼106办公室,联系电话87190845)。
3.学校综治办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在限期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学校综治办公室。
综 治 办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