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高校”建设,推动我校各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综合治理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一岗三责”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各单位进行专项综合治理考核,现将考核方案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彭道海、校长吕万刚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易三平、副校长王志强任副组长,学校党政办公室主任潘高峰、党委宣传部长曹武萍、保卫处长张海涛为组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时间
此次考核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2月20日至23日为各单位自查自评阶段;
第二阶段12月24日至28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三、考核方式
采取各单位自查自评,以检查组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相结合方式组织,不听取汇报,对照学校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从严把握,逐一进行考核。
(一)对各二级学院、图书馆、竞赛与场馆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银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考核采取深入各单位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对机关职能部门考核采取自查自评方式进行,各单位将自评材料于12月28日前交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行政楼106室)。
四、考核内容
按照武体院字【〔2015〕】 22号《武汉体育学院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试行)》和武汉体育学院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各单位政治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全面履行三项职责落实情况、平安创建活动执行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
(一)查阅资料。查看相关文件、档案、制度、预案、安全检查记录、教育培训记录、影像资料等。
(二)询问考查。询问单位相关人员对综治工作的落实情况,考查所属人员对安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三)实地查看。检查各单位安全防范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部位防范,日常巡查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考核,认真搞好自查自评,做好迎检准备,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检查人员应严格、认真、细致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检查报告。
(三)开展年度综合治理专项考核检查是落实各级安全防范措施的有力举措,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武汉体育学院年度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试行)
2.武汉体育学院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细则(试行)
3.武汉体育学院年度综合治理考核日程安排
武汉体育学院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