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学校保卫处根据《省综治委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有关要求》联合洪山区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校园内摩托车进行清缴,共收缴摩托车3辆,清理摩托车1辆。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4月16日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就全面禁止了摩托车上路行驶。学校保卫处先后做了大量宣传工作,每年都对摩托车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学校交通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但近期又出现反弹现象,仍然有个别师生将摩托车开进校园,扰乱学校正常交通安全秩序。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一方面加强了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全校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学校各项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另一方面,为平安校园的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